首页/公示公告
2020年柳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5-21 来源: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一、救助对象

具有柳州市户籍或持有柳州市居住证(无法办理居住证的应附说明材料及监护人居住证、监护关系证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定点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诊断证明应达到国家残疾等级四级以上评定标准或相关规定条件);有康复救助需求且符合条件的017岁(截至申请当年11日未满18周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优先救助城乡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

二、救助内容和标准

视力残疾儿童,视力矫治手术救助补助不低于1万元/人。06岁救助标准每服务日不低于95元,717岁救助标准每服务日不低于50元。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康复训练,06岁人工耳蜗术后及佩戴助听器儿童每年康复训练时间10个月,救助标准每服务日不低于95元。717岁听力、语言残疾人儿童,每年提供13个阶段康复训练服务,救助标准每服务日不低于50元。肢体、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肢体矫治手术,救助标准每年不低于1万元。06岁肢体、智力残疾儿童每年康复训练时间10个月,救助标准每服务日不少于95元。717岁肢体、智力残疾儿童,提供13个阶段康复训练服务,救助标准每服务日不低于50元。孤独症儿童基本康复训练,012岁残疾儿童每年康复训练时间10个月,救助标准每服务日不少于95元。

三、申请流程

残疾儿童监护人需填写《柳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的县级残联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材料:残疾儿童全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地户籍残疾儿童在本地区的居住证(无法办理居住证的应附说明材料及监护人居住证、监护关系证明);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定点残疾等级评定机构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为申请的须提供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县级残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在全区服务内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四、各县(区)残联联系方式

城中区残联

柳州市城中区雅儒路75

545001

0772-2823665


鱼峰区残联

柳州市鱼峰区静兰路10号机关办公大楼101-1

545001

0772-3163197


柳南区残联

柳州市柳南区潭中西路10

545007

0772-3729015


柳北区残联

柳州市柳北区雅儒街道广雅路22

545001

0772-2818876


柳江区残联

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南路68

545100

0772-7212022


柳城县残联

柳州市柳城县胜利东路正街7

545200

0772-7612137


鹿寨县残联

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通宝路201号(东宝小区)

545600

0772-6880863


融安县残联

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立新街90

545400

0772-8135222


融水县残联

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细鱼路23号(县委党校大院内)

545300

0772-5122080


三江县残联

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文振北街(实验学校旁)

545500

0772-8613222

copyright © 2010 Powerde by 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All Rights Reserved 89

版权所有: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技术支持: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备案号:桂ICP备05009280号 桂公网安备 45020502000014号 网站标识码:450200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