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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17   

    

                                                            

    

  第一部分: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权益,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参与研究、制订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承担市人民政府及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为参公事业单位,下属两个单位分别为柳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柳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6512.61万元,支出总计6512.61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支出分别减少424.46万元;分别下降6.12%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6512.6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51.32万元;占比78% ;事业收入87.90万元,占比1% ;其他收入805.53万元,占比12%上年结转和结余567.86万元,占比9%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651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79万元,占7.5%;项目支出 5124.29万元,占78.69%;年末结转和结余899.53万元,占13.81%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决算5213.88万元。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34.07 万元,下降2.5%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96.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4%。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291.85万元,下降6.3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96.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37.17万元,占98.6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77万元,占0.58%; 住房保障(类)支出34.11万元,占0.7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05.31万元,支出决算为429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自治区下达残疾人体育奖励资金932.61万元;中央及自治区下达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151.91万元;市级财政下达2016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市级与四城区按比例分享资金675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补发机关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计生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补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5.37万元,支出决算为28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发放机关在职人员绩效奖励、调职调级产生的工资增资部分。 

  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年初预算为57.47万元,支出决算为30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残疾人康复能力建设专项支出100万元及贫困成人残障者康复工程补助支出17.5万元、年中市级待安排资金用于残疾人康复经费项目支出13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年初预算为26.32万元,支出决算为2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9%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体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16.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完成自治区下达残疾人体育奖励资金支出716.16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56.81万元,支出决算为289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市级追加用于2016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市级与四城区按比例分享资金675万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85万元,支出决算为1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在职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24万元,支出决算为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两个二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3.25万元,支出决算为3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8.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4.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4.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99万元,支出决算为4.33万元,完成预算的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9万元,完成预算的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47万元,下降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8万元,下降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6万元,增长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2017年未安排有出国(境)考察工作,出国(境)费用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修理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接待上级各部门来柳检查督查扶贫领域项目工作增加,接待费用略有增长。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支出决算3.29万元,占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4万元,占24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2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29万元。主要用于两个二层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保险费、修理费、燃油费及通行费。2017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4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自治区残联来柳检查督查各项工作及其他地市残联来柳考察交流学习座谈开支。2017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1个、来宾86人次。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7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446.44万元,支出总决算445.20万元。与 2016 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24万元,下降22%;支出总计减少125.24万元,下降22%。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7年基金拨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445.2万元,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中央彩票公益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433.5万元及贫困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11.7万元。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中央彩票公益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433.5万元及贫困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11.7万元。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重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该项目(残疾人康复经费项目)属一级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总体情况:该项目2017年度预算总体执行较好,全年财政预算300万元,实际执行数282.07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94.02% 

  2.分项情况:该项目2017年度主要预算执行较好,完成或超量完成绩效目标任务,经费支出依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其中:救助听障聋儿童数20名,使用经费131万元;救助智力残疾儿童数49名,使用经费59.1万元;装配假肢数59名,使用经费52万元。 

  3.绩效目标:2017年度,紧紧围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康复人才建设、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康复训练设备及教学教具购置、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点区等六个绩效目标开展工作,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99万元,比 2016年增加24.69万元,增长111%,增长原因一是增加了在职人员伙食补助费用10.95万元,二是增加了在职人员交通补贴费用18.38万元(上一年度该项支出填列于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因此产生差异)。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8万元,其中:货物支出270.99万元、服务支出217.8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柳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为社会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的辅助器具适配取得的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下属单位收到上级部分拨付的非财政性项目资金等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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