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内容
(1)负责残疾人组织自身建设;
(2)协助党组管理县(区)残联领导班子;
(3)组织实施残疾人专委的教育培训工作;
(4)审核残疾人证;
(5)负责联络、教育、培养、表彰残疾人工作;
(6)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开展助残活动工作;
(7)调查研究残疾人问题及与残疾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政治、社会问题,为领导制订发展残疾人事业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8)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有关维护残疾人权益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规、规章、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对《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律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
(10)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
2、人员职责
(1)科长职责
(一)主持本科室全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决议和指示;
(二)围绕工作任务,全面考虑年度、季度、月度及每一个阶段的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总结;
(三)协调和有关科室的关系,保证本科室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并注意配合其他科室开展工作;
(四)负责残疾人信访工作;
(五)负责全市残疾人证管理工作;
(六)负责无障碍设施改造、残疾人激动轮椅车管理等相关工作;
(七)负责市及各县(市)区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八)负责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和专职委员管理工作;
(九)负责建立和管理残疾人“人才库”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科员职责
(一)协助做好残疾人政策、法规的审核、制定及管理工作;
(二)负责残疾人法律援助及普法教育工作;
(三)负责《残疾人证》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管理与维护工作;
(五)负责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
(六)负责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承接上级转办的信访案件督查办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残疾人服务机构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
(八)完成科长交付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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